立卷归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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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2013年度下半年归档工作完成情况 及2013年度归档考评工作和2014年度上半年归档 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6 浏览量:964

关于通报2013年度下半年归档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度归档考评工作和2014年度上半年归档

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3年度即将结束,为了更好地做好档案归档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2013710日《关于通报2013年度上半年归档工作完成情况及2013年度下半年归档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下半年归档任务已基本完成,为了进一步增强归档意识,检查各归档单位自觉执行国家归档制度的程度,公平、公正地做好一年一度长安大学立卷归档考评工作,现将下半年各单位归档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见附件1)。

22013年度立卷归档考评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长大办[2003]34号文颁布了《长安大学归档单位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及长大办[2004]2号下发《长安大学立卷归档工作考评标准》等文件要求(文件全文见长安大学档案馆网页“立卷归档”栏目http:// dag.chd. edu.cn/ljgd.htm),对归档单位在量化考评的基础上奖优罚劣,希各单位立卷归档人员及时下载《长安大学立卷归档工作考评标准》,经客观自评后于220日前上交或网上传至档案馆,电邮:cddag@chd.edu.cn.

3.随着档案在各方面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的日益增大,及时归档已成为有效预防档案流失的重要手段之一。现将2014年度上半年相关单位立卷归档时间安排公布如下(见附件2或档案馆网页上http://dag.chd.edu.cn/ljgd.htm),希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务必按时完成归档任务。

4.根据20089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学生档案作为一个重要类目纳入归档范围。各学院及学工部相关人员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生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做好收集工作,及时交兼职档案员进行预立卷。

5、各学院毕业班合影照片收集和预立卷工作差异较大,相关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毕业班合影照片必须以班为单位整理归档,纸质照片与电子版照片同时归档,缺一不可。纸质照片以A4纸大小为限,以学院为单位洗印成册最好,电子版以原照大小刻盘归档。相关经办人每年必须把收集的毕业班照片按上述要求整理后交本单位兼职档案员按时归档。


附件:12013年度下半年各单位归档情况表(见“立卷归档”栏目立卷归档情况)

22014年度上半年归档时间安排表(见“立卷归档”栏目立卷归档时间安排)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2

2014年度上半年归档时间安排表


序号

归  档

单  位

规定归档

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序号

归  档

单  位

规定归档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1

党   办

5.105.30


27

实管处

5.165.30


2

纪委监察

4.205.10


28

研究生部

3.014.10


3

组织部

延至下半年


29

教务处

3.105.20


4

宣传部

4.154.30


30

公路学院

3.153.30


5

党  校

4.104.15


31

汽车学院

3.204.05


6

统战部

3.203.30


32

经管学院

4.104.15


7

工  会

延至下半年


33

机械学院

4.104.25


8

团  委

3.113.21


34

地测学院

4.154.30


9

校  办

延至下半年


35

资源学院

4.205.05


10

规划处(“211”办)(发展中心)

延至下半年


36

建工学院

4.255.10


11

人事处

5.276.25


37

环工学院

5.105.15


12

审计处

延至下半年


38

建筑学院

5.055.20


13

财务处

5.106.30


39

政治学院

5.105.15


14

图书馆

4.104.15


40

文传学院

5.155.25


15

离退处

4.164.26


41

理学院

5.155.30


16

医院

5.205.30


42

外语学院

5.206.05


17

渭水校区办

3.103.20


43

体育系(部)

5.306.15


18

后勤集团

4.154.25


44

学工部(武装部)

3.103.25


19

科研处

5.026.01


45

信息学院

4.054.20


20

就业发展中心

3.103.25


46

电控学院

4.204.30


21

杂志社

5.105.30


47

教网中心

6.106.25


22

基建处

4.104.25

全年


48

后勤处(节能办)

6.016.10


23

国际处(港澳台办)

5.106.30


49

材料学院

4.014.10


24

长大资产公司

4.205.10


50

继教学院

4.014.20


25

国资处

6.046.20


51

校友会办公室

4.054.15


26

社科处

6.016.30


52

国际学院

5.106.30


说明:1、照片档案、实物档案、人物档案随各部门归档时间安排同时归档


      2、各学院归档时间为2013年度行政类归档时间。

      3、副处级挂靠单位随处级单位归档。


  •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 邮编:710064 )
  • 邮箱: cddag@chd.edu.cn(官方邮箱)
  • 电话: 029-82334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