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随着档案在各方面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的日益增大,及时归档已成为有效预防档案流失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2015年12月31日《关于通报2015年度下半年归档工作完成情况及2015年度归档考评工作和2016年度上半年归档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上半年归档任务已基本完成,为了进一步增强归档意识,检查各归档单位自觉执行国家归档制度的程度,公平、公正地做好一年一度长安大学立卷归档考评工作,现将上半年各单位归档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见附件1)。同时公布2016年度下半年相关单位立卷归档时间安排(见附件2),希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务必按时完成归档任务。
关于下半年院、部(系)教学类档案归档中下列几个问题应该重点关注:
1、根据2008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学生档案作为一个重要类目纳入归档范围。学校已决定从2009年起在原有归档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长安大学学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希望相关归档单位的兼职档案员做好收集和预立卷工作。
2、毕业合影照片、毕业学位授予合影照片由各学院收集并归档。要求按班级提供毕业合影照片、毕业学位授予合影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有些学院还有专业合影照,学院合影照也可一并提供),其中班级纸质版以A4大小为限,电子版必须是大像素加字原照(大于1M)。归档时间为每年7月-12月。参见2014年6月13日学校信息门户《关于院、部(系)毕业生照片档案收集与归档相关事项的通知》(见档案馆网页)。
3、本科生学籍档案(含成教生),研究生学籍、学位档案的归档范围及注意事项参见校办20085号文及2010年12月30日学校信息门户《关于院、部(系)研究生档案归档相关事项的通知》(见档案馆网页)。
附件:1、2016年度上半年各单位归档情况表
2、2016年度下半年归档时间安排表
校长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