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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第五次档案工作会议暨兼职档案员培训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6-06-03 浏览量:1163

       6月2日,长安大学第五次档案工作会议暨兼职档案员培训会议在校本部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召开。全校50余个归档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兼职档案员与专职档案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校长助理朱杰君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办主任戴宏主持。

       随着新一届处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结束及相关人员的调整,2015年12月31日,长大办印发《关于报送新一届归档单位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的通知》(〔2015〕288号)和《关于表彰2012-2015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兼职档案员的通知(〔2016〕116号),结合《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  30  号《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学校召开了第五次档案工作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和兼职档案员培训会议。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全面总结2012-2015年学校档案工作,表彰四年来模范遵守国家立卷归档制度、为学校档案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兼职档案员,进行四年一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和新一届上岗的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

       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校长助理朱杰君在讲话中指出,档案记录了学校曲折历程和奋斗足迹,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档案工作的重视,规格之高、次数之多,在新中国档案工作史上前所未有。我校拥有一支默默无闻、甘于奉献、不计得失的专兼职档案员队伍,他们不仅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负责本单位大量文件材料形成时的质量把关,事后的收集,平时的管理,直至立卷归档。根据两办《意见》及陕西《实施意见》,结合学校档案工作实际,他对学校档案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全力督导建档,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健全档案资源体系,做到应归尽归、全面覆盖;健全档案利用体系,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档案馆馆长吕建辉作档案工作2012-2015年发展报告,对国家层面档案环境的建设成果、学校层面2012-2015档案归档工作的措施及成绩和上届档案归档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校办主任戴宏宣读《关于表彰2012-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兼职档案员的决定》。

      档案馆赵维超同志全面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向与会人员讲解了档案的定义、档案机构与职责、立卷归档制度等,并详细介绍了教育部第27号令的特色与意义。与会人员分两组对全校兼职档案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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