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记载着无数先辈的奋斗历程和辉煌成就,传承着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铸就的伟大精神和宝贵经验,蕴含着丰富的红色基因,是红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红色资源大省,陕西在档案保护方面有哪些成效?6月1日,记者专访了省档案馆副馆长解华波。
记者:目前,全省档案馆的馆藏规模如何,有什么特点?
解华波: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档案馆148个,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119个,其他专门档案馆29个。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建档案全宗19716个。
省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708个全宗,147万卷(件、册)。档案主要分为清代、民国、革命历史、西北大区及新中国成立后省级机关档案5部分。馆藏革命历史档案2.49万卷,资料12.5万卷(册),其中有红色资料1万余册、革命烈士资料553卷,还保存有明朝正德十四年(1519年)的《朝邑县志》《秦中官报》等珍贵资料。省档案馆成立了全省红色档案资料征集保管和编研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连续多年收集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农高会、西洽会等重大活动档案。
记者:我省档案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有哪些?
解华波:省档案馆努力拓展科研领域,在褪变字迹恢复保护、修裱加固、感光影像保护、“四防”收藏装具、文物修复等多领域,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国家发明三等奖2项,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这些档案科研成果也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记者:数字档案馆打破了传统档案管理利用的时空限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数字资源的社会价值。陕西目前在数字档案馆建设方面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解华波:近年来,我省先后编印《利民惠民政策速览》《陕西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民生信息跨馆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与川、甘、粤等省份的档案馆签订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协议,与沿黄河各省份的档案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就地受理、远程共享、异地出证”。4月28日,省档案馆印发《陕西省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全面推动数字档案馆建设。
目前“数字档案建设工程”已纳入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为“十四五”档案事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西安市档案馆被国家档案局认定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宝鸡市档案馆被国家档案局认定为“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均为西北地区首家。
截至2021年底,全省各级档案馆已有400余万卷馆藏档案完成数字化。陕西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电子档案接收平台和省档案馆数字档案馆项目建设进入初验阶段,计划2022年6月底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