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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关于举办2022年档案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5 浏览量:5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档案法和“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2022年档案教育培训计划》(干教〔2022〕2号),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决定举办2022年档案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5个专题,其中第1专题为必修课,第2-5专题为选修课。

1. 公共必修专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档案法解读,“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解读等。

2. 档案信息化专题:

传统档案数字化原理与流程,电子文件单套制管理理论与实践,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要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政务服务事项、政府网站网页、产品数据管理系统等不同类型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等。

3.档案馆、机关档案工作专题:

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19号令),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建设,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数字档案室建设等。

4. 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与会计档案信息化专题:

新时期企业档案工作,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理论与实践,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解读,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管理等。

5.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专题:

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新要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要求,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经验介绍等。

二、培训对象

从事与上述专题工作相关的各级各类档案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学习。 

三、培训方式

线上授课,具体学习平台开班前在班级微信群发布。

四、考核与发证

培训共计116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学员至少完成其中90学时,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档案专业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时间

2022年9月5-21日,直播时间为工作日,每门课程在播出后至10月10日前任意时间均可回看。

六、报名及交费

培训费2380元。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电脑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报名(报名是否成功可在“我的培训”中查看)。报名后3日内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注明学员姓名、手机号码。报名额满即止。

汇款账号:0200 2152 0920 0008 103

户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联行号:102100021527 

七、发票信息及其他

1. 务必与本单位财务人员确认发票信息,在报名系统正确填写,培训费发票将根据学员填写的发票信息开具,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报名时填写接收电子邮箱)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证书于培训结束后统一寄发,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收件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等邮寄信息。

3. 培训班将于开班前一周建立班级微信群,请注意接收培训班微信邀请或添加微信的短信提示。具体日程安排等事项在班级微信群发布。

八、联系方式

培训报名及业务咨询:

010-63013479、63010809、63014550、63013875

报名系统操作及技术咨询:

010-63015117、63016510

缴费及发票咨询:

010-63011416  

工作日时间:9:00—11:30   14:00—17:00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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