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

长安大学归档单位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长大办[2003]34号文件发布)


       根据陕教工秘办[2002]3号文件要求,为了贯彻落实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同步”管理精神,即将立卷归档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规划与计划,纳入各项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档案收集与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制订本办法。


一、归档单位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1、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广泛地进行宣传;接受学校档案馆的监督指导和业务检查。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计划和规划,纳入本单位的管理制度,纳入本单位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本单位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各门类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检查贯彻落实。

4、关心支持专、兼职文书立卷人员的工作,解决本单位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监督各科室及时立卷归档,确保本单位各类档案的齐全完整,并按时移交档案馆,以保证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


二、归档单位专、兼职文书立卷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立卷归档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本单位各类档案的收集、保管、整理和归档。做好预立卷,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系统。

3、执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课题组)立卷制度,指导检查本单位立卷、归档工作,达到组卷合理,案卷标题拟制规范准确的要求,负责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本单位的档案。

4、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参加学校档案工作会议和档案工作的各种活动。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认真钻研档案业务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掌握各类档案形成的规律,把好立卷归档的各个环节。

5、严格遵守《长安大学档案工作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6、提高使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的应用能力,为实现全校文档一体化目标,打好业务基础。


三、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从归档单位重视程度、案卷质量合格率和立卷归档及时与否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执行长大办字[2001]90号“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九个综合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中《长安大学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标准》。

(二)考核方式

1、档案馆验收、考核归档单位的档案工作。

2、每年全校考核前,由档案馆向考核主管部门提供各单位立卷归档验收单及考核成绩,并以此作为学校对各单位、主管领导和文书立卷人员考核的依据之一,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或年度评优工作及人事部门年度考核。

3、考核结果未达到《长安大学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标准》规定满分的90%及其以下的归档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降低一级单位年度考核等次或取消评优资格。相应的主管领导和文书立卷人员年度考核降低档次。

4、档案馆每年将各归档单位上年度考评情况上网公布,全面接受各部门监督。

5、每两年对全校各单位立卷归档工作进行一次评比,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本办法由校档案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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