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档案馆不管理针对学生个人的人事档案,学生在校期间的人事档案均由所在学院管理,毕业后,人事档案由学院转递,如要找寻人事档案请直接联系相关学院办公室或学生工作部,以上部门联系方式见学校官网首页——机构设置。
2. 档案馆仅提供学生在本校就读期间产生的相关学籍材料。人事档案中针对个人的材料如《入党志愿书》等,仅存在于人事档案中,不属于档案馆的归档范围。
3. 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故档案馆提供的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无法提供密封袋、封签、密封章。
4. 人事档案因故遗失,需要整体补办在校期间学籍档案材料的,请点击档案馆官网首页--服务通道--档案远程服务利用平台,注册并登陆后,在查档类型处选择“全套学籍档案材料缺失” 下载并填写附件1《档案补办说明》和附件2《档案遗失证明》。其中,本人填写《档案补办说明》,并按照说明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填写附件2《档案遗失证明》。以上材料完备,档案馆方能出具相关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复印专用章)。
5. 本人因故不能到馆办理的,档案馆提供档案材料邮寄服务。
6. 档案馆不收取任何档案材料补办费用。所办的材料如需邮寄,则邮费自理(快递到付)。
7. 人事档案核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学籍材料缺失,则不受以上要求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