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我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在学术交流中心第八会议室召开。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军占副校长、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等16个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戴宏主持。
会上,谢军占副校长对学校档案工作的成果予以肯定,并多次强调档案及档案工作在学校当前和未来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对日后档案馆工作的开展及面临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会议围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的要求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中关于“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档案事业协调发展”的文件精神,同时结合今年下半年即将进行的陕西高校档案工作检查的要求,逐条审议了《长安大学档案管理办法》《长安大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长安大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程序及案卷质量要求细则》《长安大学档案实体分类及保管号编制方案》《长安大学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长安大学档案借阅利用制度》《长安大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系列规章制度的修订意见,审议新制定的《长安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同意提交校务会审核后印发实施;针对档案馆提出的《关于档案馆馆舍调整或建造方案的报告》《关于档案馆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及防护津贴的报告》,经审议,同意提交校务会决定解决方案。
供稿:档案馆吕建辉 审稿:校办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