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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1 浏览量:4100

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陕档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确保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内容

归档内容详见《长安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附件1)。主要包括纸质文件、相关照片、视频、实物等不同类型材料。

二、归档时间

请各单位将本部门2020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各类材料随常规归档材料一起归档,具体时间参照档案馆网站http://dag.chd.edu.cn/ljgdsjap/list.htm2020年归档工作安排。

三、归档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任务,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确保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工作顺利完成。

2.纸质疫情防控材料单独组卷,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要求材料用纸规范、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3.其他类型疫情防控材料按常规归档程序归档。

4.严禁将属于归档范围的疫情防控材料据为已有或放置部门自行保管。

5.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撤销时,应将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经过系统整理后,移交档案馆永久保管。纸质文件、照片、视频、实物等材料一并归档移交。

如归档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档案馆。

联系人:藏   萌

电   话:82335095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附件:长安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doc

  •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 邮编:710064 )
  • 邮箱: cddag@chd.edu.cn(官方邮箱)
  • 电话: 029-82334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