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陕档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确保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内容
归档内容详见《长安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附件1)。主要包括纸质文件、相关照片、视频、实物等不同类型材料。
二、归档时间
请各单位将本部门2020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各类材料随常规归档材料一起归档,具体时间参照档案馆网站(http://dag.chd.edu.cn/ljgdsjap/list.htm)2020年归档工作安排。
三、归档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任务,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确保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工作顺利完成。
2.纸质疫情防控材料单独组卷,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要求材料用纸规范、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3.其他类型疫情防控材料按常规归档程序归档。
4.严禁将属于归档范围的疫情防控材料据为已有或放置部门自行保管。
5.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撤销时,应将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经过系统整理后,移交档案馆永久保管。纸质文件、照片、视频、实物等材料一并归档移交。
如归档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档案馆。
联系人:藏 萌
电 话:82335095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